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通知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关于支持河北省开展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贯标试点工作的复函》要求,支持本省在做好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的同时,开展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工作,通过贯标试点,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增强企业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大范围推广数字化转型贯标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河北省将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河北省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遴选工作。
本次试点时间从2024年4月至7月,重点围绕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领域,引导企业开展实质性贯标试点工作。依据行业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设备上云通用管理要求 第1部分:总则》(SJ/T 11925.1-2024),引导企业从运行状态可感知、运行消息可交互、运行决策可优化三个方面明确生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从组织设置、人员管理、沟通协调、制度化文件等方面建立面向数字化转型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机制,围绕工业设备上云通用架构和实施步骤,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工业设备上云实践,降低设备上云试错成本,提升设备上云质效,解决企业设备上云“是什么”“怎么干”的路径指引问题。依据国家标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生产设备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GB/T 23021-2022),按照标准规定的初始起步级(L1)、平稳运行级(L2)、感知交互级(L3)、智能优化级(L4)四个等级,由低到高评估企业的设备云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引导企业逐级提升设备数字化水平和运行效率,解决企业设备上云“怎么样”、设备数字化管理“怎样更好”的水平提高问题。实施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的试点企业,应依据标准明确贯标目标、组织全员贯标培训,开展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工作,并可根据贯标需要选择贯标服务机构进行辅导。
申报要求如下:
按照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遴选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北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良好的两化融合基础,已开展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成熟度建设应用工作,具有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
3.具有相关领域贯标实施经验,如数字化转型贯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
4.优先遴选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数字化转型相关试点示范称号和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如: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示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数字领航”企业、“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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